其他
这名司机一顿“操作”,被记30分,罚8700元!
遵守交通规则
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
应是每位驾驶员的必修课
然而
一男子却企图“张冠李戴”
移花接木,欲蒙骗过关
10月13日下午,一名自称姓“张”的驾驶员到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乐从中队处理交通违法。在办理过程中,工作人员发现其神情慌张,提供的驾驶证与身份证照片明显不相符。
据了解,10月11日4时20分,罗某送货途经乐从时,因涉嫌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,被交警部门查获并暂扣车辆。在此之前,罗某的驾驶证已经被广州交警暂扣,且所驾驶重型货车需要A2以上驾驶证,与罗某的准驾车型不符。
由于想尽快拿回被暂扣的车辆,罗某找来他人身份证和驾驶证,并在驾驶证上贴上自己的照片,拿着假驾驶证到乐从中队处理,以为能蒙混过关,没想到“自投罗网”。
如 何 处 罚
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汽车类车辆,记12分,罚款1500元,15日以下行政拘留;
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%以上,记6分,2000元;
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,罚款200元;
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,记12分,罚款5000元,15日以下行政拘留;
以上合并执行,驾驶员罗某将面临8700元罚款,记30分,15日以下行政拘留。如果构成犯罪,罗某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蜀
黍
提
醒
往期推荐
编校 | 蓝文浩、郑初琪
审核 | 杨剑锋、黄昕佩
素材来源 | 顺德区局
点分享
点点赞
点在看